江苏东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农发集团)是我县首家服务乡村振兴的国有企业,集团从始至终坚持围绕主营业务发展,以做大做强做优现代农业产业板块为目标,全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实体经济。现为满足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逐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农发集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农发集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东海农发集团负责解释。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不是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12月 6日18:00。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须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
(4)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表彰证书、其他相关任职文件扫描件、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各一份。
(5)任职资格条件中的工作经验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之前,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如由人社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隐私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全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资格审核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所有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来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
3.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2月 9日16:00前改报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经集团公司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农发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对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没有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依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参加面试人员相关事宜,由招聘方电线分,面试没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已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操作考核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农发集团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东海农发集团负责,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标准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农发集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解决方法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东海农发集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东海农发集团公开招聘的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东海农发集团按规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构成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福利津补贴及其他专项奖励等。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录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