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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3年广东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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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指南旨在推动我省科学技术创新工作的广泛和深入开展,助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改善自主创新环境,围绕农业、科技服务业、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创新型企业培育、民营科技园、软科学研究、科技规划、产业技术路线图、区域合作、科普等领域支持一批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项目。

  现代农业竞争的核心是农业良种竞争,动植物种业科学技术创新与进步是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关键和基础。我省有着优势动植物种质资源和种业发展基础,具备良好的种养生态条件,开展动植物资源的鉴评和利用、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以及种子种苗繁育,突破品质、高产和抗性等重要性状遗传改良的技术瓶颈是发展我省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供给的前提与关键。

  动物种业:开展高饲料转化率瘦肉型猪专门化品系选育、生长性能和繁殖性能高的水禽品种选育、抗病多倍体牡蛎及珍珠贝新品种、斑节对虾优良品系选育。

  植物种业:研究作物诱变育种、抗寒茶树新品种选育、开展种苗组培快繁和脱毒繁育技术研究。

  选育瘦肉型猪专门化品系、水禽新品种、贝类新品系10个以上;建立新型的水禽选育和繁殖技术,性别调控与冷冻保存和杂交制种技术3~5个;申请国家新品种3个,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5项以上。

  审定优质诱变作物新品种3个以上;创制优质茶树新种质3个以上;形成2套以上植物种苗组培快繁技术体系、标准、技术规范、装置,技术成果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基本能实现产业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申报新品种保护权2项以上。

  我省的现代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已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目前,家禽和水产养殖量和产值均居全国前列,但养殖业不断发生一些重大病害,给全省养殖业生产带来非常大损失,并严重制约了现代畜牧业和水产业健康发展,同时极度影响安全农产品供给安全。

  (1)建立检测技术或试剂盒5套以上,应用这些技术明确禽病、水生动物病毒病的背景资料。

  (4)建立禽病、水生动物病毒防控示范基地7个以上,家禽的出栏量1000万羽以上,辐射2-3亿羽家禽,水产的推广辐射面积40万亩以上。

  水产品是广东省的优势和特色农产品,产量均排在全国前列,但水产品的加工关键技术尚且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附加值偏低,迫切需求对蛋白改性技术、发酵与代谢调控技术、活性成分分离纯化技术等关键技术进行协同攻关,突破产业技术发展瓶颈,提升农业科学技术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支撑产业健康发展。

  开展水产蛋白物理改性、酶法改性和生物改性技术探讨研究,开发水产风味食品及功能蛋白肽;开展促发酵肽的制备及应用技术、发酵过程优化与代谢调控技术探讨研究,提升发酵食品安全质量稳定性和风味。

  开发新产品5个以上;形成新工艺3个以上;建立3个以上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产品的质量达到或超过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广东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集散地,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二,并担负着为港澳地区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重任。由于广东省地处南亚热带地区,长年温度湿度高,养殖中疫病、虫害更易发生,水产因化学有害物引起的安全问题较为突出,通过科学技术进步,逐步突破水产品中的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检测等技术瓶颈对确保我省食品安全尤显重要。

  (1)针对行业中滥用投入品带来的污染物建立相应的快速筛选检测技术3种以上,覆盖具有典型危害的主要污染物。

  (2)建立相应的仪器分析确证技术5种以上,覆盖具有典型危害的主要滥用投入品。

  (4)制订有关标准1项以上;完成2种以上危害较大的滥用品的暴露风险评估报告;申请专利5项以上。

  选择我省现代农业健康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制约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最重要的包含主要养殖品种工程化和自动化养殖技术、生态农业共性关键技术、轻简型农机技术、南方豆科牧草选育与高效栽培技术、水稻安全优质高产专用肥生产技术等制约性关键技术的研究。

  支持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农业产业的关键节点开展现代农业适用关键技术应用示范。重点开展不一样的区域特色农业的良种、资源节约型技术、标准化生产模式、加工储运、农产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农业信息技术、农业装备技术等应用示范。

  (1)申报项目主持人须为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校、中央驻穗研究机构、企业和地方其他单位及部门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若主持人不是农村科技特派员,则须有省直科研院所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参与申报;

  (2)农村科技特派员必须与服务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联合申报,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协议作为项目附件提交;

  围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及其科技需求,研究开发并推广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以及改善农村生产环境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其它各类涉农先进适用技术。

  (2)所申报内容以技术应用为主的申报星火计划,以技术探讨研究为主的申报农业攻关计划;

  (3)此专题由高等院校、企业、中央驻穗研究机构申报为主,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围绕我省东西北地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建设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分区合理,有较强科技开发能力、较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较健全的管理体系、较强科技投入力度,综合效益显著,对周边地区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的农业科学技术园区。以农业科学技术园区为平台,推广农业良种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并通过在园区核心区应用示范,辐射带动整个园区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园区农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园区农业企业,培养园区科学技术人才,服务园区多个农业产业链,打造区域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1)申报单位为我省东西北地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由各地市科技局填写申报书,加盖当地市政府印章),2011~2012年已启动建设省农业科学技术园区且支持总经费已达到300万元的地市不能再次申请;

  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务管理系统应用推广、地方动植物医院分院建设及应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服务站信息员培训。

  (1)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务管理系统应用推广、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服务站信息员培训项目由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择优支持。

  (2)地方动植物医院分院建设及应用项目由地方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植物保护站、兽医站等单位牵头联合涉农企业申报,择优支持,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培育新兴服务业态、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都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2013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2〕120号)贯彻落实年,省科技厅继续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在现代科技服务产品超市、创新创业服务基地培育、科技服务机构与平台建设、科技服务业共性研发技术等四个专题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攻克一批支撑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建设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和平台,扶持一批创新创业服务基地,全力打造现代科技服务产品超市,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客户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粤府〔2012〕98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2〕120号文)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公司参与、市场化运行的模式,打造现代科技服务产品超市,努力构建“把服务做成产品,把平台做成超市”市场经营理念。

  支持电子商务、物流链管理、工业设计、创新创业等领域已经成功运营的服务型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在全省产业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铺设服务网络,打造一批综合性、区域性及专业性的现代科技服务产品超市。

  开展现代科技服务产品超市发展模式研究。支持研发具有服务交易特色的电子商务产品、服务流程及交易规则。

  课题1设重点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00万,申报单位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书、财务年度审计报表、建设项目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课题2设面上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形成科技服务业规模效应,发挥创新创业服务基地在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打造一批科技要素聚集、产业定位明确、服务功能完备的创新创业服务基地。

  支持在全省高新区、科技产业园、产业转移园、民科园等园区等规划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及服务基地。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及基地建设须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推广成功商业模式,促进服务产品增值,打造服务品牌,促进形成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点。

  申报单位需提交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基础、建设内容、实施进度、预期目标、经费预算等主要内容。

  加快全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步伐,推动科技服务业深入发展,大力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育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服务平台。支持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开发科技服务新产品,创新科技服务模式。

  支持国家和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创新服务中心等)在高新区、专业镇、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工业设计、技术转移、信息网络、创新创业、培训交流等专业服务。已建成的生产力促进机构需充分挖掘和共享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中介服务。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科技项目库、国内外专利库、科技成果库、科技人才库。

  以企业法人单位为运营主体,在全省高新区、产业园区、专业镇规划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检验测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平台。支持港澳台地区在粤共建科技服务平台或基地,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测试、专业认证、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

  重点支持省内一批具有鲜明的技术创新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入驻或加盟高新区、专业镇、产业园等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融资服务等。支持大中型企业内部的技术服务机构设立独立法人,为其它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科技服务业共性技术是指依托科学技术知识为各类国民产业提供科技支撑的共性技术,具有信息化、知识化和智慧化的特征,是现代知识经济的重要体现。本专题重点支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创意与工业设计、数字生活等服务领域。

  支持面向教育、文化、旅游、健康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技术产品研制,最重要的包含标准法规研究、系统更新及技术集成、多媒体技术应用、平台服务模式研究、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等。支持运用全球定位系统、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信息技术产品研制,重点支持其应用于智能交通、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平安家居、医疗健康等公共服务领域。

  为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市场竞争力而开展的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会展设计、展示设计、包装设计等设计服务。研发及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传媒、现代会展、城市LED设计、校园设计与艺术、服装设计、视觉形象、电子娱乐等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支持服务外包政策体系研究及技术开发平台、公共资源库建设。支持财务管理、账户管理、客户服务、信息录入等数据处理的关键共性研发技术。支持开展符合国际要求的新药筛选、临床前药效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等药理毒理关键技术服务外包。支持产品快速成型与设计验证、外包交易买卖平台、采购与营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重点支持农产品食品安全、职业安全、节能减排、环保检测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仪器设施、检测验证的方法的研发。开展智能控制仿真检测技术探讨研究。支持专业检验测试机构提供非标性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研发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质量监控与质量预警。支持科技服务领域的行业标准研究。

  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等电子商务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应用。支持物理射频识别、物理过程信息感知等技术在物流配送系统中研发和应用,实现仓储物流的智能化管理。支持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协同的信息共享技术与标准、网购物流服务网络和业务流程研究。

  重点支持科技评估、产业生态评估、信息化系统咨询、方案设计、企业管理和战略咨询、信息加工分析、企业诊断、企业顾问、科技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开展产品识别系统战略设计及推广。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

  2013年,广东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十八大、全国和全省科学技术创新大会精神,针对我省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和社会事业三大领域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需求,主要分重点专项和引导项目两个层次。

  1.专题背景说明:围绕我省开展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支持参与我省“十百千万工程”的相关的单位配合落实《广东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4.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一定要为参与我省“十百千万工程”的省内医疗器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

  (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项目。

  1.背景说明:为深入贯彻建设中医药强省政策,广东省科技厅和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于2011年1月共同设立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专项。联合专项以项目为载体,以发展中医药学术、提高临床疗效为导向,整合广东省中医药研究资源,重点解决广东及珠三角地区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中医药具有自主产权的基础及临床研究成果产业化,促进我省中医药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①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选取中医药防治具有特色优势的病种,开展科学严谨的临床研究;

  ②选择临床基础较好并广泛应用的经方验方或院内制剂,开展科学、规范的临床研究;

  ③选取临床基础较好的中医特色诊疗器械,应用现代技术,开展符合中医理论和临床规律的诊疗器械临床研究。

  ①主要针对中医健康评估研究、中医“治未病”干预研究及健康评估与治未病干预设备研究开展研究;

  ②针对围手术期的关键问题,以中医药促进围手术期快速康复理念,重点开展术后胃肠功能评价标准和中医药促进术后疲劳快速康复的研究。

  ①开展基于名医学术思想的诊疗方案、名医原创诊疗经验与技术的临床研究,构建并评价集成群体名医学术思想的诊疗方案;

  ②以岭南中医学术流派为研究对象,诠释、重构该学术流派的源流、理论体系、学术观点、原创思维、特色诊疗经验和技术,建立相关的诊疗技术规范、开展实证研究,并应用合理的方式进行临床推广应用及效果评价。

  ①以临床疗效为基础,开展中药作用靶点及有效组分/成分筛选、配伍作用机制及组分优化研究;

  ②根据中医临床特点,运用信息技术深入挖掘中医药古今文献、病案及病历中具有临床意义的信息;

  ③围绕临床需求,着眼临床转化应用,应用现代生物医学技术与方法阐释中医理法方药作用机制。

  5.支持强度与支持数量: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支持数量不超过40项。

  ⑴背景说明:以培育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为目标,按照临床性、普遍性、先进性、前瞻性、长期性以及多中心合作的原则,搭建我省本领域专业化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协同研究网络。

  ⑵专题内容:针对广东省的区域特点和常见疾病,组织开展医疗适宜技术的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探索并优化组织和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有效的技术推广机制;开展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

  ②申报单位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十一五”期间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不少于2项省、部级以上项目,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

  ⑸支持强度与支持数量:每个中心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数量3~4项。

  ⑴背景说明:围绕《广东省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间协同配合的原则,积极组织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参与防灾减灾技术研发。

  组织开展山洪监测预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及抗震设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海洋预报减灾等领域重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

  ⑶技术经济指标要求:项目成果在我省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⑴背景说明:依据《国家公共安全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围绕当前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支持开展生产安全、社会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①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特大事故预警预防、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技术和装备科技攻关;

  ②保障社会安全的设备器材和产品研发,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和检测预警技术研究,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技术与装备研究。

  ⑴背景说明:省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是由我厅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组建的应急关键技术研发平台,旨在前瞻性开发和储备突发事件应急领域的关键技术和专家队伍,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⑵专题内容:依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发展战略规划》,围绕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对应急技术的需求,重点支持申报火灾、交通事故、核事故、反恐和件处置、 金融经济应急等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②申报单位已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研究资质,具有技术及产品研发必须的研究场所、仪器设备和专业人才,在相应领域有深厚的研究基础,研究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强。

  ⑴专题内容:组织开展重大出生缺陷的早期诊断与干预关键技术研究及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干预技术和措施等研究。

  ⑴背景说明:围绕《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支持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防治有关研究。

  ⑷支持强度与支持数量: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除外)。

  ⑴专题内容:研究河流、水库底泥中污染物对水体的二次污染及控制技术;开发水库水环境生态系统修复重建核心技术;开发城乡饮用水深度处理及水质安全防治关键技术及设备;针对微污染饮用水源水中的氨氮和有机物等污染物,研究开发水处理关键技术和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

  ⑶支持强度与支持数量: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除外)。

  ⑴专题内容:各地市、县(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发工业节水工艺、工业污水回用关键技术,集成开发重点耗水行业节水成套技术;研究开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无害化技术,提高资源性拆解产物的利用效率;开发废旧机动车、废旧塑料等环境无害化技术及资源综合利用。

  ⑶支持强度与支持数量: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除外)。

  我省典型工业和居民日常生活等行业排放硫化氢、细粒子(PM2.5)及其前驱物、氨气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恶臭有害废气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排放量大、污染重、浓度低、成分复杂、难处理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研究开发物理、化学和生物净化处理技术,重点开发与之相配套的典型废气的点源污染治理工艺与设备;重点开发生活点源恶臭废气排放控制的核心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以深度净化为目标的废气监测、治理技术以及催化/吸附材料和设备。

  ④项目申报人为企业,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人为研发机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⑷支持强度与数量: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除外),支持数量不超过10项。

  ⑴背景说明:农田与矿区污染土壤尤其是农田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现象普遍存在,农田土壤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工业土壤污染及已关闭或搬迁后典型工业污染企业遗留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污染问题凸显。

  ⑵专题内容:研究开发农田与矿区污染土壤特别是针对农田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控制与修复的新技术与新产品;研究中度与轻度污染农田土壤可持续利用的控制技术模式、技术规程与管理策略;开展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针对已关闭或搬迁后典型工业污染企业遗留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污染问题,结合再利用功能和修复目标,研究开发修复处置关键技术与修复技术装备,研究相关技术的系统集成。

  ⑷支持强度与数量: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除外),支持数量不超过10项。

  ⑴背景说明:贯彻落实《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推动海洋经济综合开发,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②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如海藻养殖开发、海洋微生物活性产物研究等)、海水综合利用(如海水淡化技术等)等领域关键性和共性技术研究;

  2013年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将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深化“哑铃”型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支柱与优势传统产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

  根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1]381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76号)、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省级科技计划及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实施。

  1.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独联体及东欧国家开展科技合作,在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装备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研究,促进先进技术和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继续支持“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的建设。

  2.重点支持省部共建“东莞国家水处理技术国际创新园”、“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国际创新园”建设工作,加强与以色列在环保水处理技术、现代农业、生物化学、纳米技术、电子芯片、数据通信和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研究;鼓励和支持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孵化器等。

  3.重点围绕“粤港创新走廊”建设开展粤港澳台科技合作,支持现代科技服务业、产业创新合作,共建高水平国际化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以及成果转移中心;推动港澳台相关机构与我省高新园区的合作;加强及提升与台湾地区科技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4.加强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在高新区、专业镇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合作基地与创新平台;支持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展多形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5.支持列入双边、多边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以及我厅与相关境外机构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的合作项目,重点推动我省与德国、英国、法国相关机构开展的科研合作。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培育新兴产业技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6.鼓励与支持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产品,向东盟、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输出和推广,扩大海外市场,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国家外交服务。支持向发展中国家实施“走出去”科技援助项目。

  2.必须有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须填写合作机构名称、注明国别或地区),以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为主;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外资或独资公司及分支机构不能作为合作外方;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3.自筹研发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请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

  4.提供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原件(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及内容;预期目标与合作成果;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不能作为正式合同或协议。

  5.项目负责人需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以上(或高级)职称,在申报单位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6.申报单位与国(境)外合作机构已有1年以上良好合作互信基础,具备相应合作渠道与合作能力;国(境)外方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具备在广东合作的意愿和能力;项目完成期限为2-3年;须在申报书中就以上情况作简要说明,并介绍与国(境)外合作方的以往合作情况与进展。

  对外科技合作专项支持一般、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立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3年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将紧密围绕科学发展、提升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支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支持科技网络平台和科学数据库建设项目、科技文献资源及科技期刊项目、生物种质资源建设项目、实验动物资源建设项目、科学仪器研究开发项目等5个专题,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配置、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推动我省科研条件工作的发展。

  专题背景:本专题的实施旨在通过加强科技网络和科学数据库的建设,加快科技资源数字化进程,丰富资源共享手段,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共用。

  专题内容:支持科技部门的电子政务支撑体系建设;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和特色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网络科技信息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多元化建设,实现信息服务的跨越式共享。支持科技部门以现有的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广东省优势和特色产业领域,建设符合广东发展需求的各类专业数据库;支持科技管理档案数据库的建设与共享;支持科学数据共享的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立。

  专题背景:本专题的实施旨在围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信息需求,加强科技文献信息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科技信息技术与服务创新能力。

  专题内容:重点支持科技文献资源以及科技期刊的建设与服务,搭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公益性、基础性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支持科技文献信息关键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文献资源及其相关技术的应用示范;支持科技文献机构的科技文献资源建设和基础条件建设,建设覆盖全省的科技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和网络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文献机构参与全国科技文献保障体系的共建共享,参与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建设,参与全国科技报告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科技期刊共享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期刊进入国际权威数据库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提高我省科技期刊在国内知名数据库各项指标的排名;支持科技期刊编辑学研究,提高我省科技期刊综合水平,培育我省精品科技期刊。

  申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省级科技图书馆、省直科研机构可申报科技文献资源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省直科研机构、省内高校、各科技期刊主办单位可申报科技期刊项目。

  专题背景:本专题旨在我省生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共享,结合国家及广东的相关产业需求,在加大对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的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大种质资源在生物产业和医药行业的高值化和可持续利用。

  专题内容:本专题围绕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和保藏、挖掘、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重点支持已建设的省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资源共享,扶持和引导一批种质资源库进入国家级行列。重点支持对广东省生物产业、医药行业或特色生物保护和利用所涉及的资源调查、资源收集与保存、评价与利用;支持对广东生物产业有促进作用的国外重要战略生物资源引进、驯化及开发利用。

  申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各地市县科技部门可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具备适用的种质保存场地和设备,保存比较齐全的相关生物种质资源;要求申报项目开展4~6种生物资源的评价和利用,或从国外引进相关战略生物资源6~8种。

  专题背景:通过支持实验动物科学和资源建设,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加强和完善实验动物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广东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专题内容:本专题重点支持实验动物质量标准的研究,替代实验方法的研究,以及相关研究的社会化服务支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重大疾病动物模型制作与评价体系研究,围绕人类重大疾病、新药创制等科研需求,研发相关动物模型资源;支持具有我省特色的实验动物种质资源研究、保存和利用;扶持标准化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和新型笼器具生产开发基地;整合省内实验动物研究机构与生产机构的资源和技术优势,打造具有广东省优势特色的生物医药和生命科学研发的公共服务平台。

  本专题支持额度: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其他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

  申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及实验动物生产的相关企业单位可申报。实验动物质量标准的研究,要求具有使用价值并有规范性;特色的实验动物种质资源,要求形成基地和实物、技术和应用的集成;标准化实验动物的饲料、垫料和新型笼器具,要求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具有规范标准,并得到市场认可接受;生物医药和生命科学研发的公共服务平台,要求技术特征明显质量体系完整并得到第三方认可,可与国际接轨。

  专题背景:本专题旨在通过支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并能够产业化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关键部件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提高我省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同时为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做好项目储备。

  专题内容:在我省现有科学仪器研究、开发的基础上,开展分析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快速检测普及型仪器、产业专用仪器等科学仪器的自主创新,在引进国外技术先进的科学仪器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持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支持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专用(快速)科学仪器设备、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前处理设备和配套系统;支持基于已有科学仪器设备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应用和示范。

  申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可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申报产学研用结合紧密,具有明确应用单位和良好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

  自主创新,方法先行;创新方法是自主创新的根本之源。2013年创新方法工作项目支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支撑项目、创新方法试点企业应用项目、创新方法研究项目等3个专题。

  专题背景:本专题支持省级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平台的完善,促进创新方法在我省的推广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立地市级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工作。

  专题内容:省级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平台的核心团队建设、运行机制创新和开展企业服务等;地市级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平台的工作规划的制定、支撑体系建设和面向当地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与推广应用工作。

  本专题为一般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申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有关高校、省市科技服务机构可申报。申报单位须提供未来2年的工作目标和规划方案。

  专题背景:本专题的实施是为了引导和推动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深入应用TRIZ(发明问题解决理论),持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效率。鼓励申报单位与省内具备创新方法服务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服务机构开展合作。

  申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内注册的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可申报。

  专题背景:本专题的实施是为了引导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基础和应用研究。

  专题内容:TRIZ(发明问题解决理论)、Extenics(可拓学)、Technology Roadmap(技术路线图)、Benchmarking(标杆法)研究,以及方法融合研究。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创新型企业”的重要精神,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方案》要求,组织并且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引导省内创新型企业积极整合创新资源,制定创新发展战略,组建及发展企业研究开发院,探索企业创新路线图的制定与实施,大幅提升企业创新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使创新型企业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创新型企业,示范和带动全省更多科技型企业发展成长为创新型企业。

  本年度重点支持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实施院线提升计划项目。项目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引导支持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和引导创新型企业制定实施创新路线图两部分。其中,尚未组建研究开发院的创新型企业重点针对组建研究开发院进行申报,已组建研究开发院的创新型企业重点针对制定实施创新路线图进行申报。

  本项目以组建企业研究开发院或制定实施企业创新路线图为路径,建设企业高层次、综合型的研发组织机构,系统谋划和完善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与规划,明确创新发展总体思路,形成覆盖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全过程的系统解决方案,保持企业创新优势,提升企业创新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本专题支持对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的理论体系、创新方法及实证推广研究,加快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或制定实施创新路线图的相关理论完善、方法创新与实践探索,促进院线提升计划的宣传与推广,为全省创新型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重点支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工作年度推进计划的理论研究、宣传推广与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广东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广东省企业研究机构十二五发展规划》(粤府〔2012〕131号)要求,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组织健全、功能完备、运行有效的企业内部研发体系。重点通过择优培育和支持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配套资助新批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组织实施201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本专题旨在扶持和培育有实力组建和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引导申报单位全面对照拟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要求和标准,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查找差距,拟定方案,支持企业制定创新战略规划,整合企业创新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组织机构建设、平台条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和创新文化建设等,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综合水平。

  1. 已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 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具有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研究项目的能力,在国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先,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3. 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具有技术创新、产业化意识较强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4. 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有能够完成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能人才,有经验丰富勇于开拓的营销人才;5. 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较先进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6. 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中心建设的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7. 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有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转化和带动辐射同行业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优先推荐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领域位居前列、综合条件基本符合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专题重点支持上年度科技部新批准组建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建设任务,提升中心技术研究开发综合实力,完成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标,为产业整体技术提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建成组织完善、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人才集聚、装备先进、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标杆。

  本专题支持新组建企业类和公益类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企业类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企业创新战略规划,加大研发投入,改善研发条件,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攻关与服务,持续产出自主创新成果,推动建立市场、科研、生产一体化的技术研究开发机制,建立相对独立、人才集聚、制度健全、功能完备、运行有效的企业内部研发组织体系,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公益类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本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专题申请组建具体条件另行发文通知)。

  专题四: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研究和服务支撑项目(专题:0709c)

  重点围绕能有效整合研究与服务资源,深入研究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主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内容和发展规律,制定建设与发展规划,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进行动态管理服务与专业信息分析,建立符合项目实施目标的专业化研究、培训与服务等骨干人才队伍,参与相关调研并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题培训课程内容,定期开展服务企业培训,提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水平,有效发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

  重点支持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具有一定研究和指导实践经验,能够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提供理论研究和服务支撑的高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

  专题一:凡基本具有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可申请。已获得省财政资助建设的201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则上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升级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原则上省财政资助不少于30万元,项目承担企业自筹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并提交自筹资金承诺书。

  新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准立项后,省财政资助配套经费不少于50万元。

  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由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联合发文批复是否同意组建,省财政择优给予支持,原则上资助不少于20万元。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研究与服务支撑项目立项后,省财政资助经费不少于50万元。

  1.申报单位请下载填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应实施方案。

  2.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科技或省直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升级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广州、深圳、佛山市(不含顺德市)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个。

  3.请各推荐单位于推荐截止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白色软胶装,加盖公章)、排序推荐名单(一式1份,加盖公章)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光盘(一式1份)提交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2013年度省科技厅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三资融合建设模式促进我省民营科技园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2〕100号)和《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重点抓好民营科技园“三资融合”建设试点和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民营科技园建设新体制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民营科技园又快又好发展。

  本专题重点支持民营科技园开展“三资融合”(即土地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融合)建设,引导民营科技园应用“三资融合”新模式建设和升级改造园区。通过发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相结合的优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园区与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地产机构的合作,努力把民营科技园建设成为高端产业集群、创新要素聚集、转型升级示范的新平台。

  本专题支持和引导民营科技园以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导向,建立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园区内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流失严重的实际困难,为园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强大支撑。

  本专题鼓励各民营科技园制定新一轮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制定企业准入门槛,重点引进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项目,推动园区增质、增效、增优。引导民营科技园形成分工协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完整产业链,增强民营科技园产业竞争力。

  本专题重点围绕能有效整合研究与服务资源,深入研究以民营科技园建设为主的相关园区发展的策略、园区布局、产业集群发展等重大课题研究,探究民营科技园建设发展规律,对民营科技园运行进行动态管理服务与专业信息分析,建立符合项目实施目标的专业化研究、培训与服务等骨干人才队伍,参与相关调研并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题培训课程内容,定期开展服务培训,提升民营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民营科技园在推动“三资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1.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申报单位为广东省级民营科技园、具有民营科技园理论研究和服务支撑能力的高校、研究机构和事业单位。已经承担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在研项目、超期未申请结题验收的民营科技园区不得申报。

  2.园区必须已纳入地级以上市的重点建设工程,有明确的发展方向、规划和计划;园区规划发展的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实情,符合市场需求方向。已建立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和成熟的园区运营机制。

  2.每个项目的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并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自筹资金承诺书。园区投资建设经费必须充分保障,并提交明确合理的建设资金筹集方案。

  2013年度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聚焦“十二五”期间广东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及重大决策需求,在广东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科技规划与产业技术路线图、区域科技合作、科技产业生态信息系统等方面组织一批立足实践、面向决策的研究项目,为我省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软科学研究机构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及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鼓励申报单位与研究成果应用部门联合申报。

  2.有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超期未结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新项目(2011年度项目如未提交结题验收申请,视同超期未结题)。

  4.为提高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鼓励提前完成并申请结题验收。

  5.项目研究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深入开展调研和现状问题分析,基于相关理论、数据或案例,提出符合广东实际、操作性强、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咨询参考的对策建议,形成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申报单位应确保项目材料真实、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数据以最新数据为主。项目获得资助后,成果公开出版或申报各类奖项,应标注“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

  6.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实际获资助经费未达到申报预算额度,差额部分原则上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或归口管理部门配套解决。

  7.实行限项申报,各有关单位的“年度项目推荐上限指标数”在综合考量2007年度以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立项及验收有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供文字提示并做好配置。请各申报者在填报前先向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咨询并确认申报名额与资格。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限额择优推荐。

  项目负责人需熟悉相关研究领域,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该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本专题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和研究总报告(不少于10万字),可形成专著的优先支持。

  申报者进入申报系统后,请在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类型”中选择“重大研究课题”,在“课题研究方向”栏按下列题目选择所申报的研究课题方向,项目名称可自拟。

  项目负责人需熟悉相关研究领域,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该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本专题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和研究总报告(不少于5万字),可形成专著的优先支持。

  申报者进入申报系统后,请在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类型”中选择“重点研究课题”,在“课题研究方向”栏按下列题目选择所申报的研究课题方向,项目名称建议自拟。

  各申报单位可针对影响科技进步全局的问题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与科技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题申报。

  本专题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和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

  申报者进入申报系统后,请在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类型”中选择“面上自选课题”,在“课题研究方向”栏按下列题目选择所申报的研究课题方向,项目名称自拟,但不得与上述重大、重点项目重复。

  本专题在满足上述“一般面上自选课题”专题要求的基础上,面向近3年取得博士学位的申报者限项申报。

  项目负责人需熟悉相关研究领域,截至2013年1月1日,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申报时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作为申报书附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有在研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申报者请勿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通过申报承担1次该类项目。

  本专题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和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

  申报者进入申报系统后,请在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类型”中选择“面上自选课题青年博士启动项目”,在“课题研究方向”栏按上述“一般面上自选课题”所列题目选择所申报的研究课题方向,项目名称自拟,但不得与上述重大、重点项目重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大力推动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加强科普示范社区建设,鼓励组织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活动,促进科普作品创作繁荣,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现组织并且开展201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

  1.主题式成套科普互动展品的研发和制作。鼓励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自主研发,或者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题式成套科普互动展品。申报时,相关展品已经完成展品概念设计,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展品要求以互动参与为主,激发受众动脑思考,以科学知识为支撑,利用多种现代化科学技术形式和手段及创意设计手法,使展品的呈现方式多样化且丰富多彩。展品的设计要有一定的超前思维,巧妙的艺术构思和较高的技术含量。

  2.科普展览的策划与实施。拟办展览应主题明确,受众覆盖面广,并有完整翔实的策划方案、展览图片清样或效果图等。科普展览应充分利用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现有的领域方向和学科优势,关注有关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以及青少年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内容。科普展览的策划和实施要以翔实的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展览图片或效果图为主要展出方式,充分利用科技馆或者流动展览,突出受众覆盖面,使受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有效果。科普展览时,可与相关科普活动紧密结合。

  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组织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挖掘青少年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申报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活动原则上要求一年内完成,具有创新性、启发性、科学性和时代性,内容新颖。

  重点支持科普原创作品、国外优秀科普图书的翻译引进。科普作品以出版为目标,以“科技发展和谐”为创作主题,突出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的热点、焦点问题。申报时需有完整的作品编创方案或者引进、翻译、策划方案。作品的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作品不仅要有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也要具备较高的艺术文化品味。

  1.科普示范社区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条件比较成熟的社区,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科普论坛和科技服务等活动,大力建设社区科普品牌,通过政府推动与全民参与,使知识、温暖、幸福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科技政策法规普及。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科技政策法规的现实需求,通过对重要科技政策法规的解读、宣传,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使科技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实践。

  3.科普理论研究。包括科普发展规划、科普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科普管理与相关理论、科普资源与科普产业发展、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科普从业人员相关问题研究、科普文艺等问题研究等。

  1.科普项目的申报者以所在单位的名义申报相关专题的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青少年创新竞赛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省一级学校,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具有科普创作能力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每个地级市每个专题可择优推荐2个项目,广州、深圳推荐可择优推荐3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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